省学联各主席团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0]20号)的文件精神,依据《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省学联秘书处将于近期选拔河北省学联2016-2017年度驻会执行主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驻会执行主席主要工作
1.主持省学联日常工作;
2.代表省学联出席相关活动;
3.联系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
4.联系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社团联合会;
5.参与团省委其他工作。
二、工作任期
2016—2017年度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任期为一年,任期自2016年7月初至2017年6月底,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任期。
三、候选人条件
1.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团单位的学校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或副主席;
2.驻会期间能够参加省学联日常工作,合理安排驻会工作与学业之间的关系,保证驻会时间;
3.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有责任心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5.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
6.有良好的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群众基础好;
7.具有运用新媒体做好学联工作的热情和能力;
8.已参加全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的学生干部可优先推荐。
四、选拔程序
1.高校推荐。各主席团单位按照选拔标准,推荐1-2名候选人。
2.个人自荐。主席团单位具备候选人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可进行自荐,直接将自荐表(需经学校团委盖章,注明“个人自荐”)、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发至省学联秘书处。
2.笔试和面试。省学联秘书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集中笔试和面试。团省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对笔试和面试进行评分,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排名确定驻会执行主席入围人选。
3.考察。省学联秘书处将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4.公示。候选人通过考察后,由校团委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在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考察公示后通过的候选人确定为正式人选,有重大问题的人选取消其资格,依名次递补。
5.确定人选。省学联将考察及公示情况报团省委党组研究,最终确定省学联第二十六届驻会执行主席人选。
五、相关待遇
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的待遇按照冀劳人机薪【1990】20号文件执行,享受在职人员的福利。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向前计算一年(驻会一年时间计算工龄)。
六、相关要求
1.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是省学联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驻会工作是培养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途径。各主席团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工作,严格政审把关,鼓励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确保将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学生选拔推荐到省学联。
2.候选人认真填写《2016-2017年度河北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选拔推荐表(自荐表)》(见附件1),于5月13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学校团委公章后报至省学联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
3.各选拔程序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峥 张鸿燕
联系电话:0311-87903819、87902343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508室
邮政编码:050051
电子邮箱:xuexiaobu520@163.com
附件:
1.2016—2017年度河北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选拔推荐表(自荐表)
2.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团单位名单
省学联秘书处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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