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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浏览次数:0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今年暑期,按照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河北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全面开展了以“青春助力十三五·携手奋进河北行”为主题的社会实践及扶贫志愿服务活动。为了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广泛宣传活动成果,提高广大师生对实践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发现典型、表彰先进,加强对活动的有效评价,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校团委决定对在今年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1.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6—8个)

评选对象: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评选条件:

(1)认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动员工作广泛及时,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按时完成学校有关社会实践各类申报、总结、反馈工作;

(2)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学校社会实践主题及学院学科特色,设计开展工作,主题鲜明,内容切合实际,形式丰富多样;

(4)活动开展有序、有效,且社会实践期间无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

(5)宣传报道深入及时,社会实践过程中及时向校团委投稿;社会实践活动被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

2.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30篇)

评选对象:参与本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社会实践调研类项目。

评选条件:

(1)调研报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社会意义;

(2)活动被校级及以上领导予以批示或校级及以上媒体予以报道,引起较大反响的可优先考虑;

(3)被评选为优秀调研报告的,可直接获得2016年“挑战杯”校内补充立项资格。

3.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20个)

评选对象:参与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校级集中队

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活动主题明显,准备充分,内容丰富;紧密结合学校主题和团队特色,主题鲜明,内容详实,达到实践预期效果;

(2)团队分工合理、各尽其责,队员关系融洽,共同协作,具有团队凝聚力;

(3)实践团队具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无安全事故;

(4)团队实践总结报告真实、客观、无弄虚作假现象,调研论文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

(5)及时向校团委报送社会实践新闻,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宣传实践活动。

4.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50人)

评选对象:参与本年暑期社会实践,指导实践团队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

评选条件:

(1)积极指导学生确定实践主题、联系实践地、拟定实践计划;

(2)积极组织或参与学生的思想动员以及安全保障工作,对学生的实践技能、交往礼仪、社会调查方法等方面有较好的指导;

(3)指导实践团队进行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指导帮助学生总结社会实践成果,及时做好实践成果挖掘、深化工作;

(4) 随队参与实践活动,深入到实践活动中,热心帮助实践队成员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所指导团队无任何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实践任务。

5.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参与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在校学生

评选名额: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上交真实有效的《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总数的5%

评选条件:

(1)积极报名并全程参加校级集中队、院级集中队和同乡实践队的社会实践活动;

(2)真实、独立地完成社会实践登记表中的全部内容;

(3)政治素质高,在活动中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成绩或对团队完成实践任务有较大贡献;

(4)实践具有典型性,成绩显著,能为其他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起到模范借鉴之作用。

   二、评选程序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实行申报制,由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填写《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件1,附主要成绩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及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图片等材料上报校团委,由学校进行统一评比表彰。

   2、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实行申报制,由所在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指导填写《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附件2,并附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上报校团委,由学校进行统一评比表彰。

3、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实行申报制,由所在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指导填写《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3,附主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及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图片等材料上报校团委,由学校进行统一评比表彰。

   4、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由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推荐,候选人须填写《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4)由所在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上报校团委审核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5、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由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推荐,候选人须填写《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5)由所在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统一上报校团委审核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对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总结活动。认真收集和审核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后上交校团委,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院(系)学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

   2.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总结,按质、按量、按期统一上报各类奖项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社会实践的总结工作。

3.各奖项申报表等材料,电子稿发邮件至hbsdshsj@163.com,纸质表于9月15日前报至校团委宣传部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B310),联系人:冯斐然;联系电话:0311- 80789874。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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