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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2 浏览次数:0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进一步促进我校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2013级——2016级本科生团员

2.2014级——2016级研究生团员

二、统计时间

2016年10月11日——16日

三、统计内容

【姓名】录入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团员姓名全称,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身份证号】录入该团员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身份证号码。

【民族】录入该团员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所在学院、年级、班级】录入该团员所在学院、年级及班级全称

【入团年月】录入按团章规定该团员入团的日期(即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

【何时成为推优对象】录入成为推优对象的日期,以推优审批表时间为准,按公历录入。

【何时成为积极分子】录入通过推优成为积极分子的日期,以积极分子登记表时间为准,按公历录入。

【何时提交入党申请书】录入入党申请书的提交日期,按公历录入。

【团内现任职务】在同级团组织内的现任职务。

【任现职年月】在团内现职务起始日期,按公历录入。

【所获奖励】自入学起,获得哪些奖励。

【移动电话】录入该团员的移动电话,限11位数字。

【电子邮箱】录入该团员的电子邮箱,按电子邮箱标准格式填写。  

四、统计办法

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团员、团干部通过关注校团委微信公众号“河北师大青年”,进入菜单栏“团内统计”,按要求录入信息。

                               校团委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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