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文[2014]6号
共青团河北师范委员会大学
关于表彰2013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2013年,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服务我校高水平知名大学建设和创建“学风浓、有活力、讲文明”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创佳绩,校团委决定授予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等4个基层团委“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文学院团委等6个基层团委“先进团委”称号;授予法政学院2012级法学专业1班团支部等12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法政学院2013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1班团支部等66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曾智安等4名同志和吕雪梅等11名同学“青年五四奖章”;授予杨景振等10名同志“优秀团务工作者”称号;授予陈先剑等226名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常钰等1328名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基层团组织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不懈努力,争创一流业绩,谱写新的篇章。全校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要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将思想统一到实现“中国梦”的共同理想上来,坚定理想信念,发奋努力学习,积极开拓进取,为我校实现高水平知名大学建设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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