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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文[2008]03号 2007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6 浏览次数:0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7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
通       知
 
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支部:
2007年,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共青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举办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了团的自身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
为了树立和宣传团组织、团员中的先进典型,在团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导向,校团委决定近期开展评选2007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活动,并于五四前后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请各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接到通知后,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团内评优条例》(校团文[2005]2号)组织评选工作,将各单位的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后,于4月17日前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批。
申报要求:
1、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需填写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报电子版1份,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请准备反映2007年本单位共青团工作成绩的课件1份(限时5分钟)。获得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的团委书记同时被授予“优秀团务工作者”称号,不需另报材料。
2、五四奖章获得者20名,每个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五四奖章候选人需报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一式四份,事迹材料摘要10份(600-800字,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3、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0个,每个学院从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中推荐1个。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一式四份,事迹材料摘要10份(600-800字,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4、申报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报申报表一份。正式党员原则上不参评优秀团员。
5、各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需报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名册各一式两份(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6、上述申报表、推荐名册、事迹材料均需交A4纸打印件。申报表、推荐名册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表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7 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表   
学院名称
先进团支部数
优秀团干部数
优秀团员数
职技学院
5
14
87
数信学院
2
7
70
物理学院
2
6
54
化学学院
1
4
44
生命科学学院
1
3
39
资环学院
2
6
38
体育学院
6
17
40
信息技术学院
1
4
19
外国语学院
4
13
37
文学学院
2
6
58
历史文化学院
1
3
18
音乐学院
1
4
24
美术学院
3
8
15
艺术设计学院
2
6
25
新闻传播学院
2
7
32
法政学院
2
5
40
教育学院
2
5
20
商学院
2
5
30
公共管理学院
1
3
14
大学外语教学部
1
3
1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0
1
2
汇华学院
10
30
200
附    中
4
12
70
民族学院
4
12
70
后勤集团
0
1
2
合    计
61
18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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