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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文[2008]06号 关于宁岩鹏等同学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6 浏览次数:0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宁岩鹏等同学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支部:
学校团委决定:
宁岩鹏同学任校团委副书记;
李  辉同学任校团委副书记;
张  宇同学任校团委副书记;
唐  诗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卢泳志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于  越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郑秋梦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李丽军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张子玉同学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肖  宇同学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石  翔同学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秦澜轩同学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李海莹同学任校团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  燕同学任校团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成婧婧同学任校团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徐溶蔚同学任校团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姚佳欣同学任校团委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焦学敏同学任校团委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孙  文同学任校团委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王  杉同学任校团委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免去刘海洋同学校团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梁春明同学校团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闫经纬同学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职务;
免去李明明同学校团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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