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文[2008]06号 关于宁岩鹏等同学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6 浏览次数:0次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宁岩鹏等同学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支部:
学校团委决定:
宁岩鹏同学任校团委副书记;
李 辉同学任校团委副书记;
张 宇同学任校团委副书记;
唐 诗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卢泳志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于 越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郑秋梦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李丽军同学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
张子玉同学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肖 宇同学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石 翔同学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秦澜轩同学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
李海莹同学任校团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 燕同学任校团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成婧婧同学任校团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徐溶蔚同学任校团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姚佳欣同学任校团委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焦学敏同学任校团委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孙 文同学任校团委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王 杉同学任校团委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免去刘海洋同学校团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梁春明同学校团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闫经纬同学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助理职务;
免去李明明同学校团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