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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浏览次数:0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2016年,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四维工作布局,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不断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和新的发展。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2016年度评优工作,并于“五四”前后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4个、先进团委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10个、先进团支部若干。

先进个人:青年五四奖章10个、优秀团务工作者10个、优秀共青团干部若干、优秀共青团员若干。

二、评选流程

(一)“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评选流程

1. 基础考核

对基层团委、团总支的考核内容主要以高校共青团“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的四维工作布局为参考标准,将依据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下级评价与同行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将通过基层团委自评、同行评价、校团委评价以及团员青年抽样评价等四个环节对所有基层团委、团总支进行年度工作业绩综合评定,最终遴选出15个基层团委、团总支进入述职评议阶段。

2. 述职评议

进入到现场述职的15个基层团委、团总支进行工作述职,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由学校领导、校团委老师、各学院团委书记、普通团员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评单位进行现场评议。

3. 综合评定

根据基础考核成绩和述职评议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基础考核成绩占比60%,述职评议成绩占比40%,最终评选出4个“五四红旗团委”和6个“先进团委”;团委书记直接获得“优秀团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流程

1. 学院推荐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从评选出的“先进团支部”中推荐1个团支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需提交申报表1份,团支部事迹材料1份(2000字以内)。

2. 现场评审

由学校有关部门老师、校团委老师、部分学院团委书记、部分学院组织部长等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评团支部的现场述职进行评议,最终评选出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流程

1. 报名方式

组织推荐:各学院推荐1名青年教师和1名学生参评;申报人需提交申报表1份,事迹材料1份(2000字以内);相关证书、奖励等的复印件等。

个人申报:申报人可直接向校团委组织部提交申报表1份,事迹材料1份(2000字以内),相关证书、奖励等的复印件等。

2. 综合评选

由校团委老师、部分学院团委书记、教师代表、学生团干部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人事迹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事迹展示,最终选出10名“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四)“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流程

1. 学院评选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按照《2016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组织评选。

2. 校级学生组织评选

校团委学生团干部和各校级学生组织中表现优秀的团干部和团员,由校团委按统一标准和分配比例推荐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团总支需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团内评优条例》组织评选工作,所有推荐参评名单和评选名单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平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以上无任何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校团委。

2.上交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及事迹材料;“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汇总表。以上全部材料请于2017年3月28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89873@163.com,纸质版送至组织部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三楼B301)。


附件1:各类申请表及汇总表

附件2:名额分配表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团内评优条例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编辑:共青团传媒中心网站部 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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