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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2018-2019学年已资助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 浏览次数:0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新疆、江苏、上海、天津、北京、重庆等省(自治区、市)青基会:

在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以下简称“曙光基金”)各项资助工作进展顺利。为了确保2018-2019学年已资助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32所曙光基金资助学校(见附件1)中往年已经受助的学生,按照实际考评合格人数进行资助。

二、资助方式

1. 已受资助的2017级(二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名。

2. 已受资助的2016级(三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名。

3. 已受资助的2015级(四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为3000元/名。

如无特殊情况,需经考评合格,受助生方可连续申请资助。资助款按学年发放,由曙光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直接划入受助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对受助生的考评及调整

对目前正在接受资助的学生,要从受助生在校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和在肯德基餐厅实践及曙光公社社会服务四个方面入手做好考评工作。

受助生在校的考评鉴定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做出,餐厅实践考评鉴定由肯德基餐厅和肯德基公司做出,社会服务项目考评鉴定由学校和肯德基公司做出。考评合格者继续资助。

如受助生没有继续申请资助的意愿,或受助生在学习、餐厅实践、社会服务方面未达到基金资助要求,应终止对其资助,并将终止情况以说明文字进行正式说明,并将说明提交曙光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空出的名额不再另行选拔。

考评工作由省级青基会、学校团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当地肯德基公司统一安排布置,学生自评、互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考评结果填写《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受助生考评鉴定表》(附件2,以下简称“鉴定表”),每人一式贰份,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统一于10月15日前报省级青基会,省级青基会复审后于10月20日前报曙光基金理事会办公室。

四、曙光基金的管理

1.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曙光基金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

2.指导曙光学子以“曙光公社”社团的名义开展社会服务项目。

3.要经常关心受助生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对于在餐厅实践、社会服务中发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辅导,并与肯德基公司保持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考评资助学生。

2. 使用本附件中鉴定表,其它表格视为无效。

3. 认真填写鉴定表,未填写餐厅时间、无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4.因生病或其他原因考试不及格者,请附相关说明。

请各省级青基会在收到通知后,将有关内容通知各高校,并与学校所在地肯德基公司一道,共同开展好各项资助工作。

有关2018级新生选拔与资助工作的安排,将待本轮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附件1: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2018-2019学年资助学校名单

   附件2: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受助生考评鉴定表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编辑:共青团传媒中心信息部 赵依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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