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为充实校团委团干部队伍,给广大学生提供锻炼成长的平台,校团委决定公开选拔第十六批学生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把优秀青年选拔到学校共青团工作岗位上来,使我校共青团工作更加朝气蓬勃。
二、公选岗位
(一)研究生团干部
校团委办公室、科技创新指导中心、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等岗位共拟选拔人数3-4人。
(二)本科生团干部
1.办公室
拟选拔人数:本科生7-8人
岗位职责:
负责校团委日常办公事务,印发文件、发布通知、管理档案、组织会议、来访接待、活动保障,以及协调、督促团委各部门落实工作。
2.组织部(青年发展学院)
拟选拔人数:本科生8-10人
岗位职责:
负责团内组织发展、团员档案管理、团课与团员教育、团内评优、团日活动、基层团支部建设、团干部选拔与培训、青马工程等工作。
3.科技创新指导中心
拟选拔人数:本科生8人
岗位职责:
负责指导全校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组织以“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为主体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组织开展论坛、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学术科技竞赛及交流活动。
4.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
共拟选拔人数:本科生5-7人
岗位职责:
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的管理,调配管理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为主的大型志愿服务项目;指导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全校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5.团学活动指导中心
共拟选拔人数:本科生5-6人
岗位职责:
负责指导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指导社团联合会加强对学生社团的联系、指导和支持;负责指导大学生艺术团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负责校团委其他各项大型团学活动的组织开展。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于团干部素质的五项基本条件;
2.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必修课成绩占班级前50%或综合测评成绩占班级前50%,无违纪、挂科现象;
4.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
5.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3月9日-3月12日)
即日起,申报人可通过校团委网站(tw.hebtu.edu.cn)下载申报表;或通过河北师大青年官方微信平台,在全文末尾链接处下载申报表,填写有关内容,辅导员(或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交到所在学院团委(一式两份),学院汇总后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3月12日下午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交纸质版申报表及学院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于3月12日下午2:00前,以“学院+十六批团干” 命名,发送至twzzb89873@163.com。
2.选拔(3月15日-3月17日)
(1)初试。笔试于3月15日晚在公教楼进行(各部门具体考场见门外标识),考试内容涉及文字能力、团学知识、创新思维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校团委网站(tw.hebtu.edu.cn)或河北师大青年官方微信平台。
初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要求:申报者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一卡通参与,并自行打印本学期课表一张(以教务系统为准),随试卷一并上交。
(2)复试。初试通过的同学参加复试选拔。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通过校团委网站(tw.hebtu.edu.cn)、河北师大青年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
(3)研究生团干部的初试和复试单独进行,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及试用(3月19日-4月18日)
校团委派工作人员到有关学院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候选人进入相关部门,参与部门具体工作。根据考察及试用情况,讨论并决定拟任职人选。
4.任用
对符合要求的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由校团委发布正式任用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保密性、严谨性,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2.参选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开选拔资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团组织要支持和配合校团委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电话:80789483
联系邮箱:twzzb89873@163.com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XX学院十六批团干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九年三月八日
(编辑:共青团传媒中心信息部 翟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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