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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关于推报2018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团委:

 现将河北团省委下发的《关于推报2018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校团委宣传部(师生活动中心三楼A307),电子版发送到hbsdqn@163.com.截止日期为:5月13日。

                           联系人:张媛媛、管璐瑶

联系电话:80789870、80789484

     电子邮箱:hbsdqn@163.com  

(编辑:共青团传媒中心信息部  尹家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省委员会

关于推报2018年度

“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


各市团委学少部、学联秘书处,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各省属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河北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设置

每所高校推荐一名“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高校团委要专门召开校级评审会,择优推荐产生“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七天公示后,市属高校推荐至市级团委学少部,省属高校直接推荐至省学联。各市级团委要召开市级评审会,经公示后择优推荐至省学联。相关单位要在5月16日前向省学联提交“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省学联邮箱xuexiaobu508@163.com) 。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和相关信息确认表(见附件3)。

二、奖励设置

团省委审核评定后,从“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选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与89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送至团中央,团中央通过“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网(http://star.xiaomei.cc/) 、 《中国青年报》、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获得者名单进行公布。奖励设置如下: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

2019年6月中下旬,团中央会择期举行全国颁奖活动。届时,根据发布的获奖名单,把奖学金发放至获奖者个人账户。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1.活动时间:2019年4月至6月。

2.采访对象:各校确认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或往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

3.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提交形式:好新闻奖参选人员需在采访的各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至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内媒体或社会媒体。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可加入工作交流QQ群:205375073。

5.奖励颁发: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五、联系方式

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李坤张树亮

联系电话:0311-87902343

电子邮箱:xuexiaobu508@136.com

附件:

1.2018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

2.2018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活动报名表

3.2018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相关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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