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 2021-2022 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 2021 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资助 2021 级本科生 13 人,资助周期为 2 学年,每人资助总标准为 8000 元。其中,第一学年 5000 元/人,第二学年 3000 元/人。
三、资助条件
“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生(不含外招院系学生;民办高校、预科、预升本及军校、师范、委培等免费生除外);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
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收入低,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4.同等条件下资助的优先照顾次序:
(1)农村脱贫巩固期家庭、低保家庭等低收入家庭及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申请时需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民政局、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提供的低保等困难情况证明各1份);
(2)孤儿;
(3)家庭成员伤残或长期重病的学生;
(4)学生本人伤残者;
(5)家庭因自然灾害经济损失重大。
5.遵守本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生活俭朴,自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受助生须参加并完成真维斯店铺的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疫情期间此项待定)
6.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7.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8.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
1.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向项目实施学校校级项目执行机构申请,按照受助学生所在年级分别填写《“真维斯基金”申请表》(首次申请),见附件2-1;大二、大三连续受助学生填写《“真维斯基金”申请表》(连续资助申请),见附件2-2。承诺书作为申请表(2-1、2-2)的组成部分,可与申请表正反面打印,由申请人手写签字;
2.评选工作实行学生申请、团支部评议推荐、院系团委、 团总支审核推荐,经省青基会、河北省真维斯公司和学校团委共同遴选确定;
3.校团委将按照资助条件和优先次序用比选的方式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出本校拟资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后,学校团委将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省青 基会终审;省青基会将通过终审的合格名单上报中国青基会。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通过班级或年级会议、张贴文件等形式,广泛 宣传,让学生了解该项资助活动;各院系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保资助落实到表现好、最需要、最困难的学生身上。
2.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即日起向所在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 请,经团支部推荐、评议后,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推荐 1-2名 2021 级本科生参加校级遴选,于 9 月 29 日(周三)下午 17 点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具体如下:
纸质版材料 报至校团委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B308)
(1)《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申请表》(一
式三份,不要改变表格原有单页格式)
(2)《申请书》(一式三份)(该申请书为“申请理由”一栏的附页, 必须手写,尽量做到详实客观)
(3)若为建档立卡户,须附建档立卡证明(建档立卡户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家庭状况调查表)复印件(一式三份)
(5)《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电子版材料 打包命名为“学院+人数”发送至邮箱 tw@hebtu.edu.cn
(1)《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申请表》
(2)《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总表》
3、校团委、省青基会和河北省真维斯公司 10 月 11 日(初定)左右面试,遴选新增资助人员。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26 日
附件2-1: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申请表(首次申请).docx
附件2-2: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连续资助申请).docx
附件2-4: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总表.docx
(编辑:共青团传媒中心信息部 冯一冉)
版权所有:河北师范大学青春网 主办单位: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