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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文[2015]3号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7 浏览次数:0

  校团文[2015] 3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4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2014年,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我校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各级团组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了校园文化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创佳绩,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中开展2014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并于五四前后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截止时间

2015324

二、推荐范围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下属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

三、推荐方式

1、请各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接此通知后,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团内评优条例》组织评选工作,将本单位的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报校团委审批。

2、严格按照《2014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及时上报本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需填写申报表1份,事迹材料1份(1500字左右),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需准备反映2014年本单位共青团工作成绩的课件1份(限时5分钟)。获得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的团委书记同时被授予“优秀团务工作者”称号,不需另报材料。

2、五四奖章获得者20名,每个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五四奖章候选人需报申报表1份,事迹材料一式4份(1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事迹材料摘要10份(3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3、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0个,每个学院推荐1个。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1份,事迹材料一式4份(1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事迹材料摘要10份(3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4、申报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报申报表1份。正式党员原则上不参评优秀团员。

5、各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需填报推荐名册(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团总支、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一式2份(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6、上述申报表、推荐名册、事迹材料均需交A4纸打印件。申报表、推荐名册在校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7、申报材料请于3月24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并将材料电子版由各学院归类整理后发至twzzb89873@163.com邮箱。

  附件1 2014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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