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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文[2012]6号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浏览次数:0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2011年,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新师大、新风貌、新发展”这一主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创建“学风浓、有活力、讲文明”的良好校园氛围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了校园文化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创佳绩,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中开展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并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截止时间

2012410

二、推荐范围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下属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

三、推荐方式及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工作,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和程序,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团内评优条例》(校团文[2005]2号)组织评选严格审核,保证推选工作的客观、公正。

2、严格按照《2011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及时上报本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

四、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需填写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报电子版1份,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请准备2011年本单位共青团工作ppt材料一份(限时5分钟)。获得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的团委书记同时被授予“优秀团务工作者”称号,不需另报材料。

 2、五四奖章获得者20名,每个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五四奖章候选人需报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一式四份,事迹材料摘要10份(600800字,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3、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0个,每个学院(团总支)推荐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一式四份,事迹材料摘要10份(600800字,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4、申报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报申报表一份。

 5、各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需报推荐汇总名册(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团总支、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一式两份(加盖基层团委公章),并将电子版发到tw89870@163.com 邮箱中。

 6、上述申报表、推荐名册、事迹材料均需交A4纸打印件。申报表、推荐名册在校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一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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