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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文[2011]6号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2 浏览次数:0

 

校团文[2011]6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0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2010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我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共青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引领和服务青年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有效载体,积极推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创佳绩,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中开展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并于五四前后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截止时间

2011 420

二、推荐范围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下属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

三、推荐方式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请各基层团委和团总支接此通知后,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团内评优条例》(校团字[2009]17号)组织评选工作,将各单位的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后,于 420前将申报表及材料报校团委审批。

2、严格按照《2010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及时上报本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需填写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报电子版1份,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请准备反映2010年本单位共青团工作成绩的课件1份(限时5分钟)。获得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的团委书记同时被授予“优秀团务工作者”称号,不需另报材料。

2、五四奖章获得者20名,每个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五四奖章候选人需报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一式四份,事迹材料摘要10份(600800字,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3、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0个,每个学院从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中推荐1个。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一式四份,事迹材料摘要10份(600800字,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4、申报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报申报表一份。正式党员原则上不参评优秀团员。

5、各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需报推荐名册(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团总支、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一式两份(加盖基层团委公章),并将电子版发到86263276@163.com 邮箱中。

6、上述申报表、推荐名册、事迹材料均需交A4纸打印件。申报表、推荐名册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2010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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