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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文[2010]4号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团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8 浏览次数:0

 
 
    2009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我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共青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探索引领和服务青年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有效载体,积极推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创佳绩,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中开展2009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并于五四前后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截止时间
    2010年4月19日。
    二、推荐范围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下属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
    三、推荐方式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请各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接此通知后,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团内评优条例》(校团文[2005]2号)组织评选工作,将各单位的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后,于4月19日前将申报表及材料报校团委审批。
    2、严格按照《2009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及时上报本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需填写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报电子版1份,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请准备反映2009年本单位共青团工作成绩的课件1份(限时5分钟)。获得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的团委书记同时被授予“优秀团务工作者”称号,不需另报材料。
    2、五四奖章获得者20名,每个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五四奖章候选人需报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一式四份,事迹材料摘要10份(600-800字,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3、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0个,每个学院从先进团支部(团总支)中推荐1个。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一式四份,事迹材料摘要10份(600-800字,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4、申报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报申报表一份。正式党员原则上不参评优秀团员。
    5、各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需报推荐名册(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团总支、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一式两份(加盖基层团委公章),并将电子版发到 86263276@163.com 邮箱中。
    6、上述申报表、推荐名册、事迹材料均需交A4纸打印件。申报表、推荐名册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1:2009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2009年五四评优申报表格及名册.doc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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