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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文〔2017〕5号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3 浏览次数:0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学校战线推进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青年团员中深入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9月

   三、总体要求

   一个主线: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一个目标: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一个着力点: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

   四、参加对象

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五、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

1.组织理论学习

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5月30日前,每名团员在学习基础上撰写一份学习心得,提交所在基层团组织。

   2.组织主题团课

各基层团组织指导各团支部围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喜迎十九大、坚定跟党走”“纵览五年变化、增强四个自信、喜迎十九大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主题,集中开展至少3次主题团课活动。6月30日前,上报各基层团组织开展主题团课活动总结。

3.组织征文活动

   以“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在全体学生团员中开展征文活动。4月30日前,各基层团组织按团员总数10%推选优秀征文参评校级联合评选,获奖征文将在校级团属新媒体平台开辟专栏选登。

   (二)组织生活

1. 开展团内评优

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要求,发挥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对广大团员的示范引领作用,4月中旬在全校共青团系统开展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先进基层团组织的评选,并于“五四”前夕集中进行表彰。

   2. 开展组织整顿

5月底前,各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是否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是否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和推优;是否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能否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3. 开展组织生活会

6月底之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并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报至所在基层团组织存档。

  (三)实践活动

1. 开展“纪念建团95周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4月—5月,以建团95周年为重要契机,在各基层团组织中开展主题升旗仪式、青年学生集中宣誓暨向邓颖超雕像敬献花篮、庆祝“建团95周年”主题文艺晚会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青年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

2. 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4月—6月,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重要契机,各级团组织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活动平台,集中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团员进一步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3. 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

7月—9月,结合暑期“三下乡”活动,各基层团组织重点开展广泛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在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具体行动中进一步落实“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成果。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引导

  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是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教育团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础。

(二)抓好落实,提高实效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切实调动起团员的积极性,各基层团支部要做好各项活动方案,精心部署,认真实施,提高全体团员参与积极性,切实保证活动实效。

(三)加强宣传,做好总结

   各基层团委、团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形成宣传材料报送团属各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促进线上线下双向联动,为“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营造良好的氛围,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成果。

2017年4月1日

(编辑:共青团传媒中心网站部任聪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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