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校内通知】关于开展“我和我的母校”原创诗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浏览次数:0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百廿年风雨兼程,百廿年共铸辉煌。怀天下,求真知,是河北师范大学师生筚路蓝缕,戮力同心的生动注脚。为回顾母校一百二十年光辉岁月,特面向全校开展“我和我的母校”——原创诗歌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22年3月8日——2022年4月15日

二、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

三、征稿内容

1.体现学校发展历史与办学成就,反映学校创新建设丰硕成果,追忆校园生活点滴,抒发师生、同窗情谊。

2.对与学校有关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追忆, 生动还原历史事件,凸显人物事迹,体现怀天下、求真知的精神血脉传承,展示诚朴、尚真、爱国、担当师大人风骨。

3.探寻学校各个建筑坐标,描绘你记忆中的美丽师大。

4.有关个人的成长历程、奋斗足迹、体会感悟,也可展望学校未来的发展宏图并表达祝福寄语。

四、征稿要求

1.诗歌创作文体不限,字数不限,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套改。

2.要求形象生动传神,创造优美意境,思想内容深刻,语句高度凝炼集中,概括性强,优美形象生动,韵律节奏鲜明界,高度集中地反映活动主题。

3.定稿格式:(1)应为Word文档;(2)标题:黑体加粗三号;(3)正文:小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间距、段前段后0.5行距;(4)文末须附本人姓名、学号、学院、年级专业、联系方式。

4. 各院(系)团委需在4月15日下午17:00之前将学生作品打包,以“学院名称+原创诗歌征集”命名,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至邮箱hbsdqn@163.com。

注:入围作品版权归河北师范大学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

五、评奖办法

1.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作者将获得校庆文创大礼包和获奖证书。

2.评选结束后,优秀作品将择优在河北师大青年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展示,为建校120周年献礼。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刘嘉琪 0311-80789873

杨洪悦 15227117178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编辑:河北师大青年工作室 李籽昆)


版权所有:河北师范大学青春网 主办单位: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