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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5年第十五届河北师范大学“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7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我校青年学生参加科创实践,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校团委联合教务处、就业服务中心共同开展2025年第十五届河北师范大学“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我校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二、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校团委、教务处、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中心,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三、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已获往届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及相关比赛河北省金奖 (特等奖)、银奖 (一等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赛。

(三)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名学生最多加入2个团队,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此前已申报项目,除项目较此前有重大改进外,原则上不再参赛。

(五)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7.对于涉及已工商注册企业的项目,报名时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竞赛内容

立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5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赛程安排

竞赛设院赛、校赛2个阶段。

(一)院赛阶段(2025年6月—10月)

1.院级宣传阶段(2025年6月)

6月中下旬,各学院启动院赛工作,组织开展线上宣传答疑、线下竞赛宣讲等工作。各院系至少开展一次线下集中宣讲,实现对全院学生的覆盖。

2.院级筹备阶段(2025年7月—8月)

结合暑期社会实践,各学院组织参赛项目深入社会、行业、实验场所、实训基地,开展调查研究、试点运营、试验论证等工作,形成可靠的一手材料。同时,组织项目完成原始创新或技术突破,并取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论文、专利、创新奖励、行业认可等)。

3.院级评审阶段(2025年9月—10月)

各学院组织开展院级项目评审、项目答辩,确定院赛结果。根据推报指标(基本指标数+直推项目),择优推报项目参加校赛。

(1)基本指标数

各学院可推报“基本指标”项目数量按此前近3年院系校级“创业计划类”立项项目数量均值的0.5倍掌握。其中,不足5个的以5个核算(详见附件2)。

(2)直推项目

直推项目不占用“基本指标数”,直推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教育部认可的创新创业类竞赛中取得省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

二是具有下列优秀学术成果之一的项目:参赛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相关论文被EI、SCI检索;参赛学生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学生作为主要参与人的报告、提案等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参赛学生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2项及以上。

4.校赛作品推报方式

2025年10月20日前,各学院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中心邮箱(hbsdkc@163.com),邮箱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2025挑战杯推报校赛-推报数量”:

(1)推报项目相关材料(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推报序号+项目名称):

①项目申报书(附件1,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书);

②答辩PPT(20页以内,命名为项目名称+PPT);

③相关佐证材料(论文、专利、创新奖励、行业认可等,命名为项目名称+佐证材料);

④直推项目作品,除按要求提交以上材料外,须另附满足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2)XX学院“挑战杯”校级初赛推报项目表电子版(附件2);

(3)项目自查承诺书盖章扫描版(附件3);

(4)XX学院“挑战杯”院级赛事组织评分表(附件4),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件,并提供佐证材料;

(5)院级赛事总结(主要以校赛阶段前院系竞赛工作开展情况为主,包括但不限于院系赛事宣传、项目提交、项目评审、项目答辩)等材料及佐证(照片、新闻、推送等)。

(二)校赛阶段(2025年11月—12月)

1.校级初赛阶段(2025年11月)

校团委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初赛总项目数40%左右进入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阶段(2025年12月)

组织入围校级决赛项目角逐校级一等奖、二等奖,并遴选晋级省赛项目。校赛设优秀组织奖,主要考察“校级获奖”及“院赛组织”两方面内容:

(1)在校级决赛获奖项目中,按每件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赋予10、7、5计分,各学院得分最高的10个项目累计确定本学院“校级获奖”得分。

(2)根据院级赛事组织情况(附件4)及院级竞赛开展情况,确定“院赛组织”得分。

3.省赛筹备阶段(2026年1月—3月)

遴选校赛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省级竞赛,完成项目完善、省赛推报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对“挑战杯”竞赛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培养广大青年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重要载体,努力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科技研发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健全“挑战杯”竞赛工作机制,充实领导小组的力量,把学术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专业教师吸纳到领导小组中来,将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学院的学科建设有机结合。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加强对参赛学生的指导,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挑战杯”的组织联络工作,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政策、物资、经费、技术及场地支持,指导和帮助学生按申报要求严格履行参赛手续。要鼓励专业教师参与指导“挑战杯”竞赛活动,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参与相关课题研究,提高学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将“挑战杯”竞赛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利用讲座、报告会、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竞赛氛围,提升赛事的影响力。



联系地址:师生活动中心三层A306

联 系 人:张 扬  刘思远

联系电话:0311-80789877

电子邮箱:hbsdkc@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XX学院“挑战杯”校赛推报项目表(内含3个sheet).xls

附件3:自查情况承诺书.docx

附件4:XX学院“挑战杯”院级赛事组织评分表.docx

附件5:评审细则.pdf


   


河北师范大学“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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